当前位置:首页 > 市场监管 > 执法打假 >

上海涞富公司冒充银行推销贷款中介被罚30万元

2024-01-10    zxq    产品可靠性报告

        近日,上海涞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因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0万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涉事公司成立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主要从事贷款中介业务。

  2023 年 4 月至 2023 年 7 月,涉事公司为了快速获取意向客户和提升业绩,使用第三方短信平台以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等名义向上海地区手机用户群发营销短信,短信内容均以“【……银行】”起头,例如“【农业银行】尊敬的客户您好,您在本行可以申请一笔……元储备金,5 年内随用随还,需要请及时回复。回 1 查利率回 2 快速办理回 T 退订”等。同时,涉事公司还使用第三方 AI 语音机器人软件,选择以上海银行信贷中心、兴业银行客户经理等名义推销贷款业务的话术模板,向上海地区手机用户自动外拨营销电话,话术模板的开场白含有“您好, 我这边是上海银行信贷中心,目前我们有一款免抵押免担保的贷款产品利息最低 3 厘,额度最高 100 万……”“您好,我这边是兴业银行的客户经理,近期呢,可以免费给您办理一笔随借随还的信用贷款,……而且没有任何的手续费……”等内容。涉事公司根据消费者回复短信或者应答语音电话的情况,开展进一步电话营销。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查明,涉事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均没有合作关系或者特定联系。涉事公司为客户办理贷款业务,收取一定比例的服务费。案发后,涉事公司整改营销宣传手段,不再以银行名义、免费办理等宣传用语推销业务,上述第三方平台和软件相关账户已注销。

  2023 年 2 月,涉事公司共享文件夹存有离职员工留下的包含姓名、电话号码、房间编号、合同建筑面积等要素内容的某小区住户信息电子文档,涉事公司相关负责人将其下载至手机,删除部分要素内容但保留电话号码后再存入工作电脑,准备用于下发给员工进行电话推销。上述电子文档涉及消费者个人信息共计 982 条。根据涉事公司陈述以及提供的外拨电话记录等,经执法人员抽样核实,涉事公司收集上述个人信息时未向消费者告知收集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征得其同意,至 2023 年 7 月案发尚未使用。案发后,涉事公司主动删除了前述个人信息。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认为,涉事公司上述商业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

  涉事公司上述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的规定。对于涉事公司上述商业宣传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责令涉事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对涉事公司处罚款人民币 300,000 元(叁拾万元整)。

  对于涉事公司上述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鉴于收集的个人信息尚未使用,对消费者影响轻微,且涉事公司系初次违法,能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并及时改正等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责令涉事公司改正,并对涉事公司处警告处罚。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