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黄打非”工作的主要范围:
(1)书报刊市场:包括各类图书、期刊、报纸等的进口、出版、印刷、批发、零售及出租等经营活动。
(2)音像制品市场:包括录有内容的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激光视盘等的进口、出版、制作、批发、零售、出租等经营活动。
(3)电子出版物市场:包括软磁盘、只读光盘、交互式光盘、高密度只读光盘、照片光盘、集成电路卡等的进口、出版、制作、批发、零售、出租等经营活动。
(4)软件市场:包括计算机程序、游戏软件及其文档的制作、批发、零售等经营活动。
(5)印刷、复印市场:包括出版物、包装装璜、其他印刷品的印刷、打字、复印和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软件的复制等经营活动。
(6)娱乐市场:包括歌舞厅、游艺室、电子游戏室等向公众开放的、消费者自娱自乐的经营活动。
(7)网络文化市场:包括网吧等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经营活动。
(8)文艺演出市场:包括以经营方式组织的现场文艺表演、经纪活动以及涉及进出境的团体或个人的演出活动。
(9)广播电影电视市场:包括电影片的制片、进口、出口、发行和放映等;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转播站、有线电视网的设立、撤销及播放广播电视节目,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送广播电视节目等活动。
(10)艺术品市场:包括美术作品、艺术摄影作品、装置艺术作品、工艺美术作品等及上述作品的有限复制品的收购、销售、租赁、装裱、经纪、评估、咨询以及商业性美术品展览、比赛等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