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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虚假广告?

2020-10-16    市场监管总局反洗钱办    产品可靠性报告
  《广告法》第二十八条明确: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1)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2)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3)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4)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5)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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