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和规范证券公司的反洗钱工作,提高证券公司防范洗钱风险的能力,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2014年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指引》,要求证券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反洗钱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将反洗钱工作落实到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日常业务运作中。除此之外,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身份识别和风险等级划分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保密制度、宣传培训制度等。2019年,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执业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开展相关业务时依法需要进行反洗钱工作的,合规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实施。
2019年年初,证监会召开系统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要求全系统深刻认识反洗钱工作对防范金融风险、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证监会宣布,将加强与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结合金融行动工作组(FATF)评估结果及我国反洗钱工作实际需求,进一步完善系统反洗钱联席会议制度并构建统筹协调的行业反洗钱监管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