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有关主管部门接连公布了一批房地产行业违规情况,其中庐江县万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公司内平整土地的过程中将现场采挖的部分泥沙外运销售构成了非法开采。被有关部门责令停止非法开采,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8036元,并处20%罚款人民币3607.2元,合计21643.2元。合肥茂旸置业有限公司涉及进行虚假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此案情涉及面广,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行政处罚贰拾万元。合肥星州置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安徽四环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罚款壹拾万元。合肥悦盈置业有限公司的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未用于有关工程建设,被立案后罚款3万元。安徽大富至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擅自移植城市树木,其行为违反了《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予以处罚建议立案调查,并罚款32.275万。
合肥复地复润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是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控股公司。其于2016年5月未组织合肥滨湖金融创新城项目展示中心工程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其行为涉嫌违规,处以罚款人民币35.15万元的行政处罚。安徽置地(肥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电梯),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并罚款壹万元。合肥招商章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被立案并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绿地集团合肥万峰置业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罚款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