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地方的进口水果中检出新冠病毒。春节临近,公众物资采购需求增加,如何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安全?进口水果还能不能吃?在日前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专家给出权威回应。
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司副司长党倩英介绍,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人物同防”的工作要求,采取多种措施,严密防范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的风险。其中,严格规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尤为重要。
党倩英表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三专、三证、四不”要求:
“三专”就是对冷链进口食品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销售。
“三证”就是对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认真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还有消毒证明。
“四不”就是对没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以及没有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采购、生产加工和上市销售。同时,禁止生产经营者采购、使用、存放无合法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
1月7日,西安曲江新区一小区超市内,一名居民在选购菜品。新华社记者 邵瑞 摄
同时,党倩英介绍,及时有效开展涉疫食品排查也是严防新冠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的重要措施之一。“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信息以后,第一时间会组织对核酸阳性的同批次食品进行全面的排查,下架停售、专区停放相关食品。逐一排查涉疫食品来源和去向,及时向上下游省份通报涉疫食品的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对涉疫食品实施分级分类处置。”
在加强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方面,党倩英表示,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健全进口冷链食品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机制,将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监督检查与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执法检查,针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点位,定期开展风险排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求有明确的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一督促整改销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查处。
在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实践中,党倩英介绍,集中监管仓在快速排查检出阳性事件、切断潜在的疫情传播渠道、提升问题冻品处置效率、节约处置成本等冷链食品物防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悉,目前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建立与运行技术指南》、《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集中监管仓数据要求》,《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打开各省级平台端口的对接说明》等三个文件,科学指导各地集中监管仓的建立、运行和数据管理工作。
截至目前,全国已建立1205个集中监管仓,覆盖27个省份的948个区县。其中,14个省(区、市)已经将集中监管仓视频接入全国平台,实现网络巡查、及时风险预警。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托集中监管仓模式升级打造全国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平台2.0版,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追溯闭环管理。
对于近期多个进口水果检出新冠病毒,不少公众担心进口水果还能不能吃,对此,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消息表示,新冠肺炎不是食源性疾病,吃水果的人群感染风险极低,无需过度恐慌,但应做好防护。物流工人、装卸工等直接接触进出口货品的一系列人群是高风险人群,一定要按照重点人群的防控措施做好防护。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表示,进口水果买回家后首先用酒精或消毒湿巾对外包装喷洒或擦拭消毒,再根据水果特点选择清洗方式,可以用清水浸泡10到20分钟;也可选择市面上销售合格的水果清洁剂进行清洗,再用清水冲净。在清洗完毕以后,对用过的器具要进行消毒处理,最后一定要用清水冲洗干净。消毒清洗过程中要做好戴口罩、戴一次性手套等防护措施,清洗完成后要洗净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