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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眼药水不合格

2022-01-16        产品可靠性报告

   1月10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11期药品抽查检验信息。经核查确认,2批次药品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其中,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的1批次眼药水不合格。

  公告显示,经广州市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生产的复方氧氟沙星滴眼液(批号为“20210114”;规格为“5ml:氧氟沙星15mg、羟丙甲纤维素10mg”)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含量测定。含量测定指用化学、仪器或生物测定的方法,对原料及制剂中有效成分的含量进行测定。 

  记者微信检索发现,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即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是一家三级甲等医院,在中国医院综合排名中,位列第65位。

  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显示,去年12月,由于复方氧氟沙星滴眼液存在违法行为,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刚被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此前,该医院还曾分别被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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