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芍花堂产品“茯神”不符合规定被罚12万元 曾被收回《药品GMP证书》

2022-02-10        中国网财经

  日前,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关于芍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832265,“芍花堂”)的行政处罚信息(皖药监药处罚﹝2021﹞2-115号)。

  处罚信息显示,2021年9月14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省局《关于转办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书的函》药监综便函﹝2021﹞298号所附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报告书(报告书编号:HBTSYP202100284,标示生产单位:芍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检品名称:茯神,批号200716,包装规格:1kg/袋),【性状】检验结果“有42%的切面没有松根,剩余部分切面含有松根皮。切面含有松根的厚片或块少见。”按《安徽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05年版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芍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该公司被没收召回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12万元。

  资料显示,芍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26日,主营业务为中药饮片的生产与销售,产品包括普通饮片、毒性饮片及花茶系列产品等,于2015年4月14日在新三板挂牌。李明辉持股65.26%,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值得注意的是,自成立以来,该公司共涉及27起行政处罚事件,处罚事由包括违法转卖中药、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

  并且该公司多次涉及不合格药品,最近的一次为2021年10月27日,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标示芍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茯神(批号200716)经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性状】项不符合规定(被抽样单位为唐山仁众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记者注意到,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于2018年8月27日发布公告,称芍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依法收回该企业《药品GMP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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