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2月24日讯(记者 郭文培) 2月23日,由于违规担保没有及时披露,深交所对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宜华健康”)等出具《监管函》。
今年1月8日,宜华健康披露《关于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宜华健康于2019年3月向杜某出具《担保书》,为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宜华集团”)与杜某签订的1.5亿元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然而,宜华健康未就上述担保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违规担保发生后,宜华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刘绍喜作为主要责任人,也未能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影响。1月21日,宜华健康披露公告称上述违规担保责任已解除。
深交所表示,宜华健康、宜华集团、刘绍喜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该所相关规定,决定对其出具《监管函》。请其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该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