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四川”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经泸州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泸州市人民医院党委原副书记李朝贡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朝贡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利用职权为他人在职工聘用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权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医疗设备采购、药品耗材配送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李朝贡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泸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朝贡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