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家呼吁:盲拍销售应叫停
■杜科
“凭什么盲拍商品就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近日,多位消费者向《中国消费者报》反映,在微拍堂平台参与了商家的直播盲拍,但竞拍成功后,发现到手商品实际价值远不及拍卖价格,要求退货却被拒。
《中国消费者报》调查发现,在某网络投诉平台,“盲拍商品不退货”的投诉并非少数。投诉对象大多为微拍堂、玩物得志等文玩直播竞拍平台。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采访时认为,线上盲拍本质上是一种销售,适用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相关规定。“商家开展盲拍时,往往会用少量高价值商品引流,然后配以虚假宣传,再把大量低价值甚至劣质商品放进去卖给消费者。它利用并刺激了消费者的侥幸心理,让消费者产生一种赌博心态,为不法商家侵犯消费者权益提供了机会。”为此,他呼吁,“盲拍销售作为一种营销手段,是时候喊停了。”
发现货价不对等要求退货遭拒
5月28日,上海市消费者邓先生通过微拍堂平台参与了“钱途光明”店铺的一场直播盲拍活动,花费1311元竞拍到了一款名为“盲拍评级盒子物”的商品。
“拍之前我只知道里面是铜钱和银元,并不知道具体是什么,但拍下后却发现只有一个‘花钱’(早期民间的一种玩钱,具有钱币的形态,但不作流通使用)、两个铜钱等,估计只值五六百元,实在是太坑人了。”
邓先生告诉《中国消费者报》,他随后联系商家要求退货,但商家却回复“直播时已经明示,盲拍商品不退不换”,并于次日给邓先生发货。邓先生又联系了微拍堂平台的客服,请求退货,客服回复称:“盲拍平台规则明确说明,不支持无理由退货退款,请联系商家自行沟通。”
微拍堂平台还于6月9日给邓先生发送短信:“核实订单已约定不退不换,故平台无法强制商家退款,需在24小时内提供有效收货地址至平台在线客服,若逾期未反馈,订单钱款将会进行冻结,商家将会保留货物,但货物风险由您承担。”
6月11日,邓先生通过社交网络平台发起投诉。“投诉后,微拍堂平台客服致电我说商家愿意八折回收,但被我拒绝。我拒收了快递,全程未见到货物,为何还要白白损失200多元?”邓先生对《中国消费者报》表示,“商家在直播时确实在页面显示盲拍商品不退不换,但这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七天无理由退货’相悖。”
“打折回收”致消费者损失数千元
无独有偶,江西省九江市消费者张先生也遇到了直播盲拍不能退货的问题。
“6月8日,我在微拍堂平台‘巧烟匠Zippo打火机’店盲拍了21单,交易金额共7100元。拍之前不知道是什么,但拍到后发现物品价值远远不及拍卖价格,商家设置低价起拍,存在诱惑性购买的嫌疑。我申请退货退款,但被商家和微拍堂平台以‘盲拍商品不退不换’为由拒绝。”6月15日,张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张先生表示,他最后不得不接受卖家以六五折回收货物的方案,一次盲拍白白损失了2485元。
《中国消费者报》通过查看张先生提供的订单截图发现,其所竞拍到的商品封面图中有文字显示“暗拍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成人游戏理性消费,付款后发1确认”,但同时该图片右下方标有“包退”二字,两者明显相悖。
多起投诉涉及文玩直播竞拍平台
6月16日,《中国消费者报》联系微拍堂平台官方客服,询问平台“盲拍商品不退不换”是如何确定的?客服人员回复称:“盲拍一般会在直播间约定不退不换,一般是所有的都是不退不换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4类商品除外,以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也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据此,《中国消费者报》质疑平台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关于“线上商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客服却表示没有违规。
《中国消费者报》调查发现,此类投诉并非少数,在某网络投诉平台上搜索关键词“微拍堂+盲拍不退”,结果显示有26条相关投诉,几乎都与消费者通过微拍堂平台盲拍的商品不能退货相关,涉及金额从几百元到数万元不等。
《中国消费者报》还在该平台搜索关键词“盲拍+不退”,结果显示有263条相关投诉,反映的大多数也是同类问题,且投诉对象多为微拍堂、玩物得志等文玩直播竞拍平台。
(本文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专家观点
“盲拍不退不换”涉嫌霸王条款
“有人认为,盲拍的商品有的价值高,有的价值比较低,具有博彩性质。实际上,我国法律对博彩销售有严格规定,如果盲拍真的有博彩性质,那本身就是违法的。”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采访时表示,在“盲拍”过程中,真正“盲”的只有消费者,卖家经营者是不盲的,完全知道自己卖的是什么,也可以决定销售商品的价格,所以盲拍本身就不够公平。尤其是通过直播开展的盲拍,卖家往往会用语言引导消费者“买了就是赚了”,所以盲拍实际上是一种营销手段。
朱巍进一步分析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网上销售的商品一般情况下都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销售手段的变化对“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没有影响,不管是通过盲拍、竞拍,还是通过连线直播的方式购买商品,消费者都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除非盲拍的商品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的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卖家方可拒绝退货。但如果商品质量有问题,消费者依然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要求卖家承担退货、换货、维修的义务。
针对微拍堂平台客服所谓的“直播页面已经明示盲拍商品不退不换”的说法,朱巍表示,直播页面的“明示”属于店堂告示,是卖家出具的格式条款,它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涉嫌不平等格式条款,也就是俗称的“霸王条款”,没有法律效力,是无效条款。微拍堂平台不允许盲拍商品退货,只能由卖家打折回收,这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让很多消费者吃了哑巴亏。 (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