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报讯 (实习记者贾润梅)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对标“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不断完善依法监管的制度规则,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良法善治推动高质量发展。
《计划》拟起草法律、行政法规送审稿14部(第一类立法项目5部,第二类立法项目9部)。第一类立法项目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类立法项目包括价格法、地理标志法、商标法、个体工商户条例、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认证认可条例、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商标法实施条例。
《计划》拟制修订部门规章55部(第一类立法项目31部,第二类立法项目24部)。包括修订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等规章;制修订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办法等规章;制修订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等规章;制修订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管理办法、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规章。
《计划》指出,继续积极配合立法机关推进反垄断法、计量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专利法实施细则等立法项目。健全立法工作机制,统筹推动立改废释纂,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市场监管法律规范体系。对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各起草单位要积极妥善处理分歧,力争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