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其中明确,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经营者应当将销售单价超过500元盒装月饼的交易信息,妥善保存2年,以备有关部门依法查核。如有需要,将立即对经营者开展成本调查。
《公告》指出,月饼价格由市场形成,从多年市场情况看,单价500元以内的盒装月饼销售占比约99%。《公告》鼓励经营者生产、销售物美价廉的盒装月饼,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
根据《公告》,经营者生产、销售盒装月饼,应当严格遵守关于食品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不得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鼓励使用绿色环保、可作其他用途的包装。经营者销售盒装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它产品混合销售。
此外,《公告》强调,行业组织应当积极推动行业自律,月饼馅料中不得使用鱼翅等野生保护动物食材,倡导不使用燕窝等名贵珍稀食材,鼓励简约、绿色包装,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形成良好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