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真的是进入了万物皆可盲的时代吗?近日,为规范盲盒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下简称《指引》),明确了经营禁售清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等。
规范盲盒经营,圈定盲盒行为边界
盲盒这种不确定地购物体验,刺激了一部分博彩心理,沉迷赌运气的人。心理学研究表明,不确定的刺激会加强重复决策,一时间盲盒成了让人上瘾的存在。然而,近年来盲盒因为频遭投诉,所涉盲盒商家几乎全部涵盖在内,这折射出不少盲盒市场现存的弊病。
河北唐山的李先生向《产品可靠性报告》反映,哈希盲盒非法经营,且客服推诿,消极处理甚至不处理。据了解,李先生在哈希盲盒共花费了12万元,开出了10台苹果手机,一台苹果笔记本,还有神仙水等奢侈护肤品。他说:“发来的时候这些东西没有发票,也没有其他检测标识,我问客服要发票,客服回复说要我自己去检测,并拒绝给我发票。我连这些东西来路都不清楚,万一是非法的呢?”接着李先生又补充说:“他们的售后真的差,根本没有人工客服电话,只能在对话框沟通,问到关键处就都是统一话术敷衍你,不再进行沟通。”
李先生遇到的质量、质检等问题,此次《指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都有明确指示。第十二条规定盲盒经营者应通过产品标签、消费提示等方式充分告知消费者盲盒商品的名称、产地、生产者、执行标准、性能、规格、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使用存储条件、安全警示、“三包”条款等关系商品质量的基本必要信息,标注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第十三条则规定,盲盒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保障体系,保证商品来源可靠、质量合格。盲盒商品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的,应当获得认证并标注CCC认证标志。并且该条款特别说明了,盲盒经营者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对供应渠道、原材料、设计安全性能等方面严格把关。
与陈先生经历相似,来自湖北武汉的一位消费者也对哈希盲盒进行举报投诉。他说:“我前后花了五六万拆哈希盲盒,除了拆出6部苹果手机,其他的都是一堆无用的垃圾,不值几个钱,这些产品和他们宣传、标明的产品实际价格差了十倍不止。”宣传产品与实物相差大的问题,一直是盲盒被诟病的关键,《指引》第八条明确规定,通过盲盒形式销售的,同一套系商品或者服务的成本差距不应过大。盲盒商品价格不应与相同非盲盒销售商品价格差距过大。然而,令该消费者生气地不止是价格差,他甚至怀疑自己受到了诈骗。“抽到第六步手机后一直不给我发货,我找了客服,他们说我违规操作,拒绝发货。”而《指引》第九条做出相关规定,要求盲盒经营者对外公示抽取规则、商品分布、限量商品投放数量、抽取概率、商品价值范围等关键信息以显著方式,保证消费者在购买前知晓。
并特别说明,不得通过后台操纵改变抽取结果、随意调整抽取概率等方式变相诱导消费。不得以折现、回购、换购等方式拒绝或者故意拖延发放盲盒。不得设置空盒。
防止沉迷:不得向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销售盲盒
万物皆可“盲”的时代,文具也未能幸免,孩子沉迷购买文具盲盒屡见不鲜。据上海市消保委调查发现,文具做成盲盒出现了高额溢价,并且可能让孩子上瘾。调查显示,文具通过盲盒的形式销售,只要加个包装,价格就扶摇直上。与高额溢价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质量却没有任何变化。例如,某品牌一支2元的中性笔套上文具盲盒,售价可高达12元,价格较原来整整翻了6倍。类似修正带、橡皮、笔记本等文具若是以盲盒套装的形式或“惊喜福袋”销售,售价更是令人咋舌。
上海迪博大数据研究所对586位家长进行的消费调查结果显示,反复购买文具盲盒的青少年比例高达84.0%,根源在于类似于博彩的不确定性带来的刺激感。心理学研究表明,对于自控能力较差的未成年人来说,会对盲盒中不确定的产品产生较强的期待感,这种期待感可能会逐步“成瘾”。
公开报道显示,未成年人购买上千元盲盒,花费十几万元购买价值不对等盲盒等案例并非少数。针对这个现象《指引》第二十三条要求,不得向未满8周岁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向8周岁及以上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商品,应当依法确认已取得相关监护人的同意。不仅如此,还要求盲盒经营者以显著方式提示8周岁及以上未成年人购买盲盒需取得相关监护人同意。在未成年购买盲盒这个重要话题上,《指引》特别提出了要注意防止未成年人沉迷。
盲亦有盲道,《指引》为盲盒画出红线
如今,盲盒文化盛行,盲盒产品也不止限于玩具或是周边产品,市面上食物、化妆品、医疗卫生用品都有盲盒销售模式。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经济所副所长吕永刚对目前这种现象做出分析,“当下盲盒乱象突出表现为‘行为越界’,一些不适宜以盲盒方式销售的产品上市,不仅仅干扰了正当的竞争秩序,更隐藏了侵犯消费者权益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同时他还对《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做出正面评价,称赞《指引》的出台正当其时。
事实上,在中国的大市场之下,盲盒经济有其深厚的消费基础、产业基础、人性基础,盲盒经济仍然有着很大的市场空间。
而《指引》也体现出了一贯的“包容审慎”监管原则,画出红线,对于新业态,不能“把洗澡水和孩子一起倒掉”的态度。例如,对于不适宜进入盲盒领域的药品,《指引》制定了负面销售清单,明确规定药品、医疗器械、活体动物、易燃易爆物品等不得以盲盒形式销售。相应地在可出售盲盒的产品中《指引》制定明确信息披露范围原则,要求盲盒经营者将盲盒内物品的商品价值、抽取规则、抽取概率等关键信息以显著方式对外公示,保证消费者在购买前知晓真实情况。
可见,盲盒行业的良性发展,《指引》是出发点,也是其落脚点。正如光明网评论,给盲盒立规矩是为了下一步的执行和落实,助推盲盒业态进入健康有序发展的轨道,为消费者营造诚信、公平、法治的盲盒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