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促进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国务院拟于11月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务院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对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安徽、江西、湖南、广西、海南、重庆、云南、甘肃、宁夏等16个省(区、市)、国务院相关部门进行实地督查。为实现督查提质增效与减轻基层负担并举,国务院办公厅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征集以下问题线索:
一是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方面的问题线索。
1.有关政府部门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政处罚中过罚不当、以罚代管;行业协会商会依托行政机关或者利用行政影响力乱收费,中介机构借助行政资源垄断经营、强制服务、不合理收费。
2.有关地方和单位滥用失信惩戒措施,信用修复机制不完善,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融资等。
3.有关地方政府对民营企业实行歧视化、差别化待遇,指定国有企业垄断市场,在市场充分竞争领域排除限制公平竞争。
4.有关地方和单位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违法违规设定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要求企业自行检测、检验、认证、鉴定、公证或提供证明等。
5.有关地方和单位监管标准不统一、规则不透明,存在不公平执法、选择性执法以及让企业"自证清白"式监管等行为。
6.有关地方和单位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随意限制民营企业家自由,影响民营企业合法生产经营。
7.有关地方和单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措施不衔接不配套甚至相互矛盾。
二是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方面的问题线索。
1.有关地方和单位出台或实际执行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
2.有关地方和单位违规设置区域壁垒限制外地企业承接工程项目,实施补贴等优惠政策限制外地企业参与。
3.有关地方和单位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外地企业准入障碍,设定不合理或歧视性条件提高企业准入门槛。
4.有关地方和单位采取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故意拖延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