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决定对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非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以下简称《功能目录》)及配套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拟取消与现有保健功能定位不符的促进泌乳、改善生长发育、改善皮肤油分3项保健功能和原卫生部已不再受理审批抑制肿瘤、辅助抑制肿瘤、抗突变、延缓衰老4项保健功能。
24种功能纳入《功能目录》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对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实行目录管理。2019年发布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目录管理办法》)对保健功能目录的制定程序、纳入标准和后续调整等内容做出了规定。依据此次公告,确定拟将有助于增强免疫力、辅助改善记忆、有助于改善睡眠、有助于控制体内脂肪、有助于改善皮肤水分状况、有助于维持血糖健康水平等24项保健功能纳入保健功能目录,并对其表述进行相应调整规范。
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食品审评中心组织相关技术研究机构和专家,依据《目录管理办法》对前期征求意见的现有27种保健功能中拟保留和进一步研究论证的24种保健功能,进行了研究论证、规范,调整后的保健功能符合《目录管理办法》设定的“维持改善机体健康状态或者降低疾病发生风险因素为目的”的保健功能定位;具有充足的科学依据、评价方法和判定标准;存在明确的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在国际上也有类似功能声称和相关产品;保健功能名称表述更加科学严谨,通俗易懂,能够被消费者正确理解认知,避免与药品的疾病预防、治疗作用混淆。
与疾病治疗药品划清界限
据公告,拟取消与现有保健功能定位不符的促进泌乳、改善生长发育、改善皮肤油分3项保健功能和原卫生部已不再受理审批抑制肿瘤、辅助抑制肿瘤、抗突变、延缓衰老4项保健功能。此外还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功能声称相关产品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已生产的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上述负责人表示,现有27种保健功能中,促进泌乳功能、改善生长发育功能、改善皮肤油分功能3种保健功能与现行的保健食品功能定位、消费者的健康需求不符,准予注册的产品数量极少,特别是促进泌乳涉及哺乳期妇女等特殊人群,改善生长发育存在人为干预少年儿童生长发育的疑虑,因此不再纳入目录。
另外,原卫生部批准的抑制肿瘤、辅助抑制肿瘤、抗突变、延缓衰老等保健功能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和“神药”,不符合现行《食品安全法》和保健功能定位,卫生部时期已不再受理审批,不再纳入《功能目录》。
其他保健功能按要求转化
公告指出,除上述不再纳入《功能目录》的7项保健功能以外,对于已批准的尚未取消也未纳入保健功能目录的保健功能,根据新旧保健功能声称衔接和最新评价要求进行转化;不能转化的,根据《目录管理办法》向审评机构提出拟纳入或者调整保健功能目录的建议,符合要求的纳入或者调整《功能目录》。对于保健功能已纳入《功能目录》的,新旧保健功能的衔接按照《功能目录》配套解读措施执行。对于已批准的保健食品涉及保健功能均已取消的,可按《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变更功能;保健功能部分取消的,按照保健功能声称的衔接进行调整。除保健功能已取消的产品外,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后,保健功能与《功能目录》不符的保健食品应当停止生产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