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照跨省通办、建立“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示范店联盟”、纠纷异地投诉受理……记者10日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自沪苏浙皖共同推进“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以来,长三角地区的消费环境持续优化,消费者满意度不断提升。
(据8月11日《浙江日报》)
新冠肺炎疫情催热了“无接触消费”“云上经济”,从传统的线下购物逐步扩展到在线教育、远程健身等,消费形态和场景加速迭代,也给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作为全国“包邮区”,长三角地区先行先试,谋划“满意消费”行动实施方案,探索“多让维权信息线上跑”、市场监管联动机制等维权新打法,这些无疑都是变革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的有益实践。
以往,消费者若发生商业纠纷,需要先向消费者协会申请维权,再向司法部门提出申诉,面临维权“两头跑”难题。长三角地区积极推动消费维权流程再造,如在上海金山、嘉兴平湖毗邻区域坚持“多让维权信息线上跑”思路,创新“先统一受理、后分单处理”模式,设立统一受理电话和线上反馈通道,处置由线下转至线上,平均时间由45天减至20天,极大缩短维权时间,更是让消费者“一次也不跑”;在独山港和金山卫等区域交界处建立“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示范店联盟”,落实毗邻区域“跨地区”“跨品牌”“跨经营者”无理由退换货制度等等,同样也有利于解决消费者维权的“最后一公里”,让他们更加敢消费、愿消费、放心消费。
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不仅仅是疫情防控期间新情况、新问题的因应之举,更需化作持续有效的长久之策。而惩戒违法经营行为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最终还要形成诚信经营的社会氛围。为此,浙江廊下、广陈等地区还试点成立放心消费教育培训基地,定期对经营者开展相关培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区域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经营。
不可否认,相比于被动、短期的专项整治行动,“满意消费”行动多了一些积极主动,多了一些长远思维,多了一些基于行业发展的考量与规划,这也让其消费环境建设的成效更令人瞩目:长三角地区已累计培育放心消费单位超30万家;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的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中,前10位里长三角城市占比过半。
这也给其他地方以启示,让市场更规范、让消费者更放心,不能靠一朝一夕之功,监管部门应以维护消费者权益、净化行业风气为己任,通过有针对性的创新治理手段,强而有力的监管执法铁腕,久久为功的工作服务韧劲,营造价格放心、质量放心、服务放心的消费环境。当消费行进在让人满意的轨道上,就能为更高质量经济发展提供强大动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