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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不能以清仓等名义擅自扩大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范围

2022-08-22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8月22日电 网购清仓、尾货商品能享受七日无理由退货吗?中国消费者协会网站22日发文明确,经营者不能以“清仓”“尾货”“特殊商品”等名义擅自扩大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范围。

  中消协称,根据《“不公平格式条款”消费者认知及线索征集调查报告》,中国消费者协会邀请中消协律师团律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网络购物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点评。

  中消协举例,有商家标注“清仓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介意慎拍。”

  对于此类问题,中消协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规定,除法律规定四类特定商品以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外,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享有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权利。

  远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是消费者法定权利,经营者不能以“清仓”“尾货”“特殊商品”等名义擅自扩大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范围,限制消费者行使权力。

  对于清仓商品,首先要看商品是否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四类特定商品;其次要看商品是否是“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如果均不属于前述两种情形,则消费者依法享有七日无理由退换货的权利。

  中消协指出,对于“擅自扩大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一类的格式条款,因其属于“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的情形,该类格式条款无效。(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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