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酒店时
您是否留意过
客房内洗发水、沐浴露的标签?
近日,厦门某酒店
因将大桶装洗护用品
分装至无标签容器被查处
这是怎么回事?
通过案例带您了解
化妆品经营中的"隐形雷区"
某酒店为节约成本,将正规采购的桶装洗发水、沐浴露分装至空白容器供住客使用。
分装后的瓶身仅有“洗发水”“沐浴露”字样,缺失生产日期、成分表等关键标签信息。

湖里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定,该行为构成“自行配制化妆品”的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

市市场监管部门去年以来
已经检查我市544家酒店
并对提供洗护用品行为进行规范

目前,我市大多数酒店
会提供小包装的洗护用品
既保证产品质量
也详细标明标签信息

市场监管部门先后开展了多场法规宣贯,并针对鼓浪屿、园博苑等旅游景点、热门区域附近的酒店宾馆开展监督检查。其中立案的两家,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其立即整改,目前两家酒店已整改完毕。
为何分装行为违法?
快问快答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化妆品经营者不得自行配制化妆品。即使使用正规产品,分装过程可能造成二次污染,且成品标签信息可能与原产品不一致,导致消费者无法获取产品全要素信息。
标签缺失有何风险?
快问快答
最小销售单元标签是产品质量的“身份证”,缺失成分表可能导致过敏风险,缺少生产日期可能引发产品变质隐患。
法规要求经营场所提供客用的洗护类化妆品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内容要真实、完整、准确。进口化妆品应具有中文标签,中文标签内容应当与原标签内容一致。
擅自配制或分装化妆品
存在什么安全隐患?
正规化妆品生产需在洁净车间完成配制、灌装,而擅自配制或分装化妆品存在三大风险:
1
无法保证分装工具清洁度,存在交叉污染,分装环境未达灭菌标准,易滋生细菌;
2
经营者自行采购的容器可能不符合标准,接触空气后可能加速有效成分氧化;
3
擅自配制或分装后的化妆品标签信息不全或不实,消费者可能无法获得真实的限用日期、过敏原等信息。
酒店经营者应注意
✓ 优先选择小容量独立包装产品
✓ 不得擅自将大包装化妆品“分装”成小包装后提供给客人使用,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日期或限用日期等
✓ 建立化妆品验收台账,保存供货凭证
✓ 定期开展员工法规培训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
消费者入住酒店时,应关注酒店提供的洗发水、沐浴露、牙膏等洗护用品的标签信息,查看产品成分是否有过敏源、限用日期,以及是否提供生产厂商的信息,以保证产品的来源可以追溯。不仅是酒店,大家到民宿、健身房、游泳馆等提供洗护用品的场所时,尽量不要使用分装或没有产品标签信息的洗护用品。如果发现存在相关违法行为,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并要求商家更换质量合格、标签完整的洗护用品。

下一步
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
将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
引导酒店经营者规范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