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关系全局,起步决定后势。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各项工作怎么干?市场监管总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迈好第一步。
今年上半年,市场监管总局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和维护消费者利益为落脚点,围绕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推进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把好经营者集中“审查关”,做好平台经济公平竞争“守护人”,当好经济高质量发展“护航员”。
把好经营者集中“审查关”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垄断是市场经济的大敌。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作为反垄断执法的事前监管手段,防止通过集中扭曲市场竞争结构,产生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是反垄断执法机构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重要抓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合并,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的情形。该法第二十一条指出,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我们对经营者集中的市场主体进行审核,把好事前审查关,将有损害市场竞争效果的‘筛’出来,预防可能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经营者集中,坚持治‘果’和治‘因’并重,从源头强化反垄断效果。”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执法人员解释道。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了保障审查效果,市场监管总局力促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建立健全。国务院制定《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1部行政法规,反垄断执法机构制定了《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等2部部门规章、《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指导意见》等9件规范性文件、《经营者集中案件审查工作规则》等10件内部工作规则和28件专用文书,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法律规则体系。
针对国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带来一系列新挑战,市场监管总局着力更新审查规则。2020年10月23日,市场监管总局颁布《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统一各流程执法标准和程序,建立了系统完备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2021年2月8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公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明确协议控制架构的经营者集中属于反垄断审查范围,体现出“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常态化监管思路,推动平台经济规范持续健康发展。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反垄断执法的公告》,实行网上申报受理,对与疫情防控相关、受疫情影响较重行业及有利于复工复产的经营者集中,保障绿色审查通道“一路畅通”。“交易成本降低了,让我们复工复产‘跑’出加速度。”国家管网公司、可口可乐、英特尔等境内外企业向总局送来感谢信或锦旗。
审查效率凸显执法效果。市场监管总局健全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加强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断提高审查效率,提升审查质量。今年上半年,共收到经营者集中申报334件,立案309件,审结299件,其中附条件批准2件,立案和审结数量分别增长44%和37%。
事不避难者进。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反垄断国际合作,提升疑难案件审查效能。注重加强与欧盟、美国、日本、韩国等地区和国家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国际合作,在丹佛斯收购伊顿部分业务案中与欧盟委员会竞争总司定期交流,在富士胶片株式会社收购株式会社日立制作所部分业务案中与日本公正交易委员会开展执法协作,共同预防全球市场垄断。对美国思科公司收购阿卡夏公司股权案、丹佛斯收购伊顿部分业务案附加限制性条件,依法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助力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做好平台经济公平竞争“守护人”
无论什么阶段、什么业态,公平竞争都是一个行业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加强反垄断监管,维护平台经济领域公平有序竞争,有利于充分发挥平台经济高效匹配供需、降低交易成本、发展潜在市场的作用,推动资源配置优化、技术进步、效率提升。
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迅速发展,互联网平台企业快速壮大,在满足消费者需求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但与此同时,因其独特的跨界竞争、高度聚集化等特点,有关行为的竞争影响更加复杂,“掐尖并购”、无序扩张的问题日益凸显。
“互联网行业不是反垄断法外之地。”2020年以来,党中央多次强调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市场监管总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依法查处平台企业违法实施集中,严格审查平台企业并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市场监管总局全面梳理平台经济领域涉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频出重拳查办多个“第一案”。去年年底公布阿里、阅文、丰巢三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对互联网企业开出首张反垄断“罚单”。截至7月底,市场监管总局深入核查平台经济领域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问题,顶格处罚42件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累计罚款3100万元。
7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禁止虎牙斗鱼合并,该案是我国平台经济领域禁止经营者集中第一案。7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腾讯公司作出责令解除网络音乐独家版权等处罚,该案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施行以来,对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采取必要措施恢复市场竞争秩序的第一案。
“禁止虎牙斗鱼合并案标志着在平台企业经营者集中领域,党中央释放出清晰明确的‘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监管信号,对于平台经济反垄断具有深远影响和示范作用。”清华大学法学院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张晨颖表示。
“责令腾讯解除网络音乐独家版权案直击中国境内网络音乐播放平台市场的‘竞争痛点’,着眼打破独家版权和停止高额预付金的版权费用支付方式,将相关平台企业的竞争焦点从利用资本优势非理性抢夺版权资源回归到创新服务水平、提高用户体验的理性轨道上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孟雁北点评说,“本案对重塑相关市场竞争格局,对提升我国反垄断执法水平、促进企业以高水平竞争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王先林则认为,全球强化在互联网与数字化领域的反垄断是大势所趋,主要反垄断司法辖区针对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行为频频出手,相继启动对谷歌、Facebook、亚马逊等互联网平台企业反垄断调查,呈现出监管常态化与执法严厉化的趋势。中国反垄断监管机构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反垄断措施,落实“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决策部署,凸显了中国守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决心。
中国对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反垄断“组合拳”引发外媒高度关注。新加坡《联合早报》称,中国近来持续加大针对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反垄断力度,明确相关规范,并查办多起反垄断处罚案件,表明中国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和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之间,“两手都会硬”。路透社报道,中国在互联网领域查办多起案件彰显出中国整顿平台经济秩序的坚定决心,标志着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执法进入了新阶段,“释放了清晰的政策信号,即国家在鼓励和促进平台经济发展的同时,强化反垄断监管”。
反垄断“重拳”治乱成效初显,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有序,平台企业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的规矩意识基本确立。今年上半年,市场监管总局收到平台企业经营者集中申报案件数量大幅提高,是2020年全年平台企业申报数量的4倍。
当好经济高质量发展“护航员”
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在加速演进。应对复杂经济形势及各项挑战,市场监管总局用精准务实的举措、真抓实干的劲头,做好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护航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今年上半年,中国经济同比增长12.7%,继续领跑全球,服务业增加值和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分别达53%和61.7%,高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23.5%……“十四五”开局高分答卷,反映出我国高质量发展新成效。
优异成绩来之不易。在抗击疫情的严峻斗争中,市场监管总局担当作为,履职尽责,提升审查质效,助力我国经济经受住了“压力测试”。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其他国家的审查速度明显放缓,而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优化并购审查程序,简易案件审查平均用时11.75天,比2020年平均14天进一步缩短。今年上半年,我国经营者集中立案和审结时间分别缩短4%和10%。
装备制造业是国之重器。当前我国正处于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的新发展阶段,部分关键技术领域仍处于爬坡期。
市场监管总局聚焦关键技术领域并购交易,注重国有经济优化布局,坚持促进高质量发展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重,围绕打通国内大循环、国内国际双循环的“血脉”,依法快速审结我国港口、钢铁等领域重大并购案件,支持半导体、装备制造、基础设施等产业,为经济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今年上半年,在市场监管总局审查的经营者集中案件中,实体经济仍为并购主体,申报总量稳中有升。从行业分布来看,不同细分领域趋势各异,制造业案件共124件,占比41%,居各行业首位,其中机械制造业、电子信息制造业增长迅猛,同比增长89%、62%。
通过加强经营者集中审查,市场监管总局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预防高新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市场垄断。在附条件批准丹佛斯收购伊顿液压案中,市场监管总局依法认为此项集中双方在中国摆线马达市场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附加结构性限制条件批准该项集中,要求丹佛斯和集中后实体剥离有关摆线马达资产,有效解决竞争关注。
做好经营者集中审查、查处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不论是内资和外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大企业和中小企业、互联网企业和传统企业,市场监管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十四五”已经开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已经开启。回望过往的奋斗路,眺望前方的奋进路,市场监管总局开启新征程,扬帆再出发。市场监管总局将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高质量开展“十四五”时期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各项工作,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国经济乘风破浪稳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