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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新规:3月1日起,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

2024-01-10    zxq    产品可靠性报告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保障快件安全,防止快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不得抛扔、踩踏快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等。

  

  根据《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二)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三)抛扔快件、踩踏快件的。

  《办法》明确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可以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快递业发展规划。邮政管理部门支持、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城乡设置快件收投服务场所和智能收投设施,对快递服务类型和快递服务设施实施分类代码管理。

  此外,《办法》中还明确建立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导向,优化快递市场秩序的规制方式,完善快递行业治理的制度手段等方面的内容。尤其对消费者使用快递服务的权益保护进行了具体的要求。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使用、倒卖快递运单。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委托其他企业处理用户个人信息的,应当事前进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并对受托企业处理个人信息的活动进行监督,不免除自身对用户个人信息安全承担的责任。快递企业也应当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送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与安全运营有关的数据信息,并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报送方式符合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要求,不得漏报、错报、瞒报、谎报。

  明明填的是家中的收货地址收到的取件短信却是“请来驿站/快递柜自取”这种情况相信不少人都遇到过。

  据广州广播电视台报道,截至2023年11月3日消费者投诉平台“黑猫投诉”上有关送货上门的投诉22446条,其中多数投诉内容涉及快递公司未经允许直接将快递入库驿站拒绝送货上门等。

  快递为何不送上门?

  国家邮政局邮政业安全中心监测数据显示,我国去年第1200亿件快件正式产生标志着我国快递年业务量再次刷新纪录首次突破1200亿件大关,由此不难想象一线快递员派送的快递“数量之多,压力之大”。

  快递员的收入与派件数量息息相关,送货上门消耗的时间与用户的沟通都是成本,因此即便放入驿站或快递柜需要自掏腰包承担丢件或被投诉的风险,快递员也不惜选择用时间来换取效率和利益的更大化。

  不同的人有不同需求

  对于“快递是否要送上门”的说法不少网友结合自身情况也提出了自己不同的看法,不少网友表示驿站非常适合上班族,下班顺便拿快递不会因为时间问题而错过,更方便。但是对于一些活动不便的老年人,不方便去驿站取货线上购物送货上门则是必须。

  由此可以具体到投递这环,无论是基于居住环境的设施配套,还是个人的生活状况,人们对于快递服务有着个性化需求,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的快递末端服务至关重要。

  针对消费者差异化的送货需求配送快递不仅要保证送货时效,更要关注其个性化的末端服务在收取快递的环节给予消费者一定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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