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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到位 方能见效 “电子烟参照卷烟管理”

2021-11-30        广州日报

  千呼万唤,电子烟终迎来“强监管”。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决定,新增“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内容。

  近年来,因携带方便、不亚于卷烟的口感,电子烟逐渐受到市场追捧。同时,又因准入门槛较低、利润空间大,一些头部企业也纷纷跨界布局电子烟市场,行业发展进入快车道。然而,电子烟行业看似一片欣欣向荣,实际上却一直是处于无序生长的状态,行业乱象频发。

  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制作标准,目前市场上在售的电子烟产品“鱼龙混杂”,在原材料选择、添加剂使用、工艺设计、质量控制等方面随意性较强,部分产品甚至存在烟油泄露、劣质电池、不安全成分添加等质量安全隐患。除了质量安全问题突出之外,近年来电子烟使用还有低龄化趋势。在有明令禁止的情况下,仍有少数商家顶风作案,偷偷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有的甚至出售“山寨、通配”等劣质产品,严重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如今,正式将电子烟纳入监管,对其生产到销售全流程进行规范化管理,上述乱象将有望得到遏制,而电子烟产业门槛也将明显提高,这无疑有利于行业良性发展。但要让电子烟更好地参照卷烟进行“准入”,重点是如何把监管落到实处。对此,关键要尽快完善出台相关细则。目前关于电子烟的法律监管还未正式纳入《烟草专卖法》,只是出于监管的实际需要,对《条例》先行做了相应修订。虽然可参照传统烟草的监管模式,但因为电子烟的生产加工方式有所差异,对应的监管细则还需根据实际情况来调整补充。此外,涉及国家标准、销售许可证等问题,也需要尽快制定明确规范。

  总的来看,此次《条例》的修订,在加速电子烟行业洗牌的同时,也对电子烟监管提出更高要求。

  (陈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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