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美侯王”西瓜子等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2022-01-13 中国消费者报
1月5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该局近期组织的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方便食品、粮食加工品等5类食品的抽检结果,标称六安市裕安区白马寨茶叶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六安瓜片茶等3批次样品不合格。 本次共抽检食品样品375批次,其中372批次样品合格,3批次样品不合格,分别为六安市裕安区徽州茶坊销售、标称六安市裕安区白马寨茶叶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六安瓜片茶,其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淮南市田家庵区陆松燕食品批发部销售、标称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美侯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味西瓜子,其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合肥市包河区亮姐早餐店加工自制的炸油条,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据了解,氰戊菊酯是一种中等毒性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作用方式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S-氰戊菊酯,又称顺式氰戊菊酯,其药效特点、作用机理和防治对象与氰戊菊酯相同,但其杀虫活性比氰戊菊酯高出4倍。而过氧化值则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亳州、淮南、六安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陶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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