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发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无法送达通知
2019-02-15
近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在2018年下半年全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中,原青岛市工商局组织开展了网络交易商品质量专项抽查检验工作,对因地址不详等原因而无法通知检验结果的经营者,实行公告通知。 经营者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该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向复检机构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办理复检手续。逾期未向该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或者逾期未向复检机构办理复检手续的,视为该单位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或者放弃复检,初检结果即为最终结果。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等规定,该单位应当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并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公告通知经营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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