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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市场监管局: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2019年1月29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公布222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餐饮食品(皮冻、肉冻自制)、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粮食加工品(挂面、发酵面制品、小麦粉)、罐头(水果罐头、食用菌罐头)4大类。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合格样品221批次。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本次抽检不合格样品1批次:发酵面制品1批次,闻喜县城镇王氏北垣馍专业合作社加工的小麦粉馒头,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24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合格样品221批次,具体为:

1.皮冻、肉冻自制17批次,检验项目为铬(以Cr计)1项指标。

2.水产品93批次,检验项目为铅、甲基汞、无机砷等24项指标。

3.发酵面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等4项指标。

4.挂面24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1项指标。

5.小麦粉50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过氧化苯甲酰等2项指标。

6.水果罐头20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等4项指标。

7.食用菌罐头12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等5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通报农业相关部门,责成相关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备注: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脱氢乙酸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用作防腐剂,对霉菌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发酵面制品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2019年第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抽样编号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公告号

公告日期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检验机构

备注

SC18140000150331521

1

山西省闻喜县城镇王氏北垣馍专业合作社

闻喜县凹底镇康村

闻喜县城镇老韩副食部

闻喜县太风西路(西湖宾馆对面)

发酵面制品(小麦粉馒头)

350g/

闻王氏

2018-09-16(生产)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0.242g/kg║不得使用

粮食加工品

2019年第5

2019.01.28

山西/评价性抽检

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