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抽查3批次电动自行车产品 全部合格
2019-01-14
近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18年四季度绍兴市电动自行车产品市级发现问题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规定,原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全市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了越城区、上虞区和新昌县等3个地区3家企业的3批次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合格0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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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18年四季度绍兴市电动自行车产品市级发现问题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规定,原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全市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了越城区、上虞区和新昌县等3个地区3家企业的3批次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合格0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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