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抽查2批次电动自行车产品 不合格0批次
2019-01-15
2019年1月14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2018年四季度绍兴市电动自行车产品市级总体评价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规定,原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全市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了越城区2家企业的2批次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合格0批次。其中2批次产品虽然按评价规则要求判定检验结论为合格,但仍有整车重量等部分B类和C类项目未达到标准要求。 2018年4季度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信息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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