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2020-01-20 商务部 商务部
关于《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务院有关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要求,经对相关规章进行清理,拟制定《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商务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com.gov.cn)进入“征求意见”点击“《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tf_liutong@mofcom.gov.cn; 4.传真:010-65198905; 5.信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条约法律司,邮编:100731。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0年2月18日。 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务院有关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要求,商务部对相关规章进行了清理。现决定: 一、废止《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经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商务部令2019年第1号修订)。
二、废止《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 年第 24 号,经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修订)。 商务部 2020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