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示2021年第3季度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抽查无法送达抽查结果的企业名单的通告
2021-11-01 产品可靠性报告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市监标创函〔2019〕1104 号)《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陕市监发〔2019〕113号)要求,省局委托省标准化研究院于2021 年9 月,组织对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标准进行了监督抽查,并由各地市组织被抽查发现标准存在不符合项企业单位对相应标准进行了修正。但因部分企业地址变更等原因,部分企业单位整改通知无法送达。现将该部分标准抽查结果信息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送达期限为60日。如相关企业单位或者其他权利人对被抽查标准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送达后60天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送达该通知及认可抽查结果。有关抽查结果其他具体事项,可询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处。 (联系电话:029-86138360) 附件: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3季度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抽查无法送达抽查结果的企业名单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8日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3季度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抽查无法送达抽查结果的企业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