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怪味豆)核查处置情况
2021-11-0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9号)。 台州市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9号) 一、抽样编号:XC21331081305932848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为NO:202135631的怪味豆的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样单位:温岭市横峰婷萱自选店,抽样日期:2021年8月30日。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1年9月28日向当事人温岭市横峰婷萱自选店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当事人无异议,不申请复检,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怪味豆。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综合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和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在进货时已查验食品检验合格报告并已保存了进货票据、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决定免予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