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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市场监管局抽检食品332批次 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近日,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18期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告。

据公告,近期贵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调味品、饮料、餐饮和保健食品等14大类食品332批次样品,检出食用农产品中1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食品涉及磺胺类(总量)指标。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贵阳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市局报告。

食品监督抽检抽检合格-20211104-合格.xls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购进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公告号 公告日期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检验机构 备注
1 贵阳数字化禽蛋配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扎佐镇高潮村 刘尚敏(个体工商户)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城基路153号 放养母鸡 / / 2021/09/16 磺胺类(总量)
║2474μg/kg
║≤100μg/kg
食用农产品      贵阳/市抽任务 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小贴士:磺胺类(总量)

磺胺类(总量)是合成的抑菌类药物,除了治疗敏感菌所致传染病外,还用于传染性脑膜炎、痢疾、弓形体病,养殖环节未严格控制休药期或超量使用可能导致 残留超标。磺胺类药物在体内作用和代谢时间较长,长期食用磺胺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导致该类药物在人体中产生蓄积,长期过量摄入将会给人体的健康 带来危害。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为了防治疾病而超量使用或没有加强用药控制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