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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乱象“大扫除”

2021-09-02        北京商报

  风口上起飞的互联网保险业务近日迎来监管“重锤”。8月12日,北京商报记者从业内渠道获悉,近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互联网保险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表示,将重点整治互联网保险中销售误导、强制搭售和诱导销售、违规经营和用户信息安全等突出问题,并拟定了此次整治工作的相应时间表。

  剑指四大问题

  疫情之下,互联网保险一度乘风口扶摇直上,创下惊人成绩。然而,疾驰中隐忧频现,诸多乱象也随之而来。

  据悉,此次《通知》要求突出整治重点,针对互联网保险产品管理、销售管理、理赔管理、信息安全等乱象频发领域,重点整治销售误导、强制搭售和诱导销售、违规经营和用户信息安全四大突出问题。

  销售误导方面,包括欺骗保险消费者、投保告知不充分、隐瞒承保信息等问题。包括在互联网宣传和销售保险过程中,对保险产品做不实宣传,关键信息描述与合同条款约定不符;为吸引消费者购买,故意使用误导性词语,混淆和模糊保险责任,导致消费者不能正确理解产品功能和特点;片面或者夸大宣传保险责任,混淆保险产品与其他理财产品的界限等现象。

  强制搭售和诱导销售方面,则包括强制搭售、诱导销售、套路续费等问题,如与网络借款平台合作,强制消费者在借款过程中购买指定渠道或指定公司的保险产品,变相收取“砍头息”,若不投保则无法办理借款;在预订火车票、机票、酒店过程中,强制搭售保险,若不购买保险则不能享受优惠折扣……这些现象将均被禁止。

  经营不合规不审慎方面,则包括非法经营、违规经营、费用虚高、经营不审慎等问题。

  《通知》及相关附件表示,互联网平台突出宣传“零首付”“低首付”等字样,而未能全面展示保费缴纳整体情况,诱导消费者购买保险;宣称“免费领取”,实则后续收取客户保费;通过歪曲监管政策、炒作产品“限售、限时、限量”等方式诱导消费者购买保险;以“分享有礼”“红包补贴”等方式,非法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外利益诱导销售保险;网上投保页面设置不规范、不科学,诱导消费者勾选“自动续费”,而后续扣费不提前提醒,也不经客户选择或确认,直接通过系统扣费的套路续费……类似的宣传营销方式均被列入了“黑名单”。

  而用户信息安全方面,则包括违规收集用户信息、信息安全隐患等现象。《通知》相关附件指出,一方面是违规收集用户信息,未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收集、处理及使用个人信息;另一方面用户信息安全管理不到位,互联网保险客户的资金支付以及用户的信息都集中在互联网系统上,存在资金被盗取、用户信息被非法利用的风险。

  内控机制不完善

  从监管罚单和消费者投诉来看,此次《通知》指出的四大乱象在实际的保险营销过程中俯拾皆是。

  以黑猫投诉平台为例,搜索“保险”字样,相关投诉多达9.93万条,许多消费者表示自己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互联网保险合同,被诱导“强买强卖”,甚至收到的“赠险”最终依然照扣保费;还有消费者表示自己买车、买房时,车贷、房贷被搭售保险出售。

  而监管方面,相关罚单亦是屡见不鲜。如在8月初便有某互联网保险公司被银保监会以自营网络平台宣传销售页面欺骗投保人、第三方平台宣传销售页面欺骗投保人等缘故开出总金额高达202万元的罚单。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副主任李文中认为,互联网保险销售乱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内控机制不完善、落实不到位,导致经营中出现了各种违规违法现象;保险市场激烈的竞争和公司内部的业绩考核都给了销售部门及相关人员较大的压力,使他们有违规违法的冲动;最后,他认为互联网销售渠道的实时互动性存在一定缺陷,让销售机构有条件“故意”设计各种圈套与陷阱来侵害消费者的权益。

  “此次互联网保险乱象整治的力度非常大,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保险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防范金融风险,促进互联网保险高质量发展。”不过李文中也提示称,整治过程中需要注意几点,首先要依法依规进行整治;其次要公平、公正地对待各家公司与从业人员;最后要通过此次整治总结经验,优化完善监管制度,为互联网保险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拉网式”整顿3个月倒计时

  在乱象频出的背景下,《通知》要求各保险机构开展自查自纠,按照互联网保险乱象专项整治工作要点,逐条对2020年以来的互联网保险业务进行排查,拉网式梳理与互联网平台合作业务情况;确保“合作机构全覆盖”“重点问题全覆盖”“业务流程全覆盖”。

  同时,各机构要坚持即查即纠、立查立改的原则,将整改工作贯穿整治全过程,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员,从源头上采取措施堵塞漏洞,避免类似问题再发生。

  《通知》还要求,各保险机构要结合自查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逐项补齐短板,建立健全互联网保险运行机制和合规管理体系,定期评价信息化系统安全性和有效性,将合规要求内嵌于互联网保险业务操作流程。

  《通知》要求,各银保监局要结合年度现场检查立项计划,将互联网保险乱象专项整治要点纳入今年现场检查项目重要内容,并在保险机构自查后,选择1-2家互联网保险业务问题突出、自查自纠不认真、自查未发现问题的保险机构进行重点检查。

  除此之外,《通知》配套附件《会机关及各银保监局督促落实名单》显示了177家保险机构,被36家不同地方银保监局分别监管,如英大泰和财险、中银保险、农银人寿等归北京银保监局分管;永诚财险、安盛天平财险、建信人寿等归上海银保监局分管。李文中认为,该文件反映了一个新现象,在属地监管的基础之上,把那些属于会管公司分配给不同的地方保监局负责此次互联网保险乱象整治,而银保监会的财险部、人身险部和中介部发挥的主要是领导与业务指导作用,而且不区分财险公司(业务)和人身险公司(业务)。

  而关于乱象整治工作的时间表,《互联网保险乱象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安排》指出,2021年8月10日前是整治工作准备阶段;2021年8月11日至9月底是实施整治阶段;2021年10月初至10月底是总结报告阶段。

  北京商报记者 陈婷婷 周菡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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