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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超级平台需满足这要求

2021-10-29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10月29日电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29日消息,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其中拟规定,超级平台在中国的上年度年活跃用户不低于5亿,上年底市值(估值)不低于10000亿人民币。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根据《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结合我国平台发展现状,依据平台的连接对象和主要功能,将平台分为以下六大类。

  同时,综合考虑用户规模、业务种类以及限制能力,将互联网平台分为超级平台、大型平台和中小平台,其中,超级平台在中国的上年度年活跃用户不低于5亿、核心业务至少涉及两类平台业务、上年底市值(估值)不低于10000亿人民币、具有超强的限制商户接触消费者(用户)的能力;大型平台在中国的上年度年活跃用户不低于5000万;中小平台在中国具有一定的年活跃用户。超大型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数据安全审查与内控机制,对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的处理、数据跨境流动,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数据开发行为,必须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确保数据安全。

  《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表示,超大型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依规采取相关措施,履行本指南所列各项义务,落实平台主体责任。除超大型平台经营者之外的其他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依规采取相关措施,履行义务,落实平台主体责任。

  同时,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守反垄断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从事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在实施经营者集中前,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申报义务,在获得有关部门批准之前,不得实施集中。(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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