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媒体发布药品经营企业疫情防控提示
疫情防控期间, 药店应该这么做!
疫情防控期间, 药店应该这么做!
本刊通讯员:卢翠林 李荣华
汉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媒体发布药品经营企业疫情防控提示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药品、医疗器械及防疫产品的供应,切实切断病毒传播和扩散的途径,2月1日,汉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汉川电视台、汉川新闻网等媒体向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和社会发布药品经营企业疫情防控提示。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关键时期,请全市药品经营企业、消费者自觉做好疫情防护:
一.药店营业期间从业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
二.营业场所需配备消毒工具,每日对营业场所至少进行1次消毒。
三.对前来购药的人员,要求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如发现有发热人员,要及时进行登记,并力劝其主动向居住地(村或社区)报告登记或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四.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在大门前设置隔离带,不让消费者进店,避免近距离接触。
五.购药人员排队等待时,请相互之间保持一米距离。
六.销售药品时,提示消费者尽量使用支付宝、微信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