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冠肺炎疫情下,新政策对于在大陆从事农业的台商而言,无疑是及时雨。”对“农林22条措施”中第三条作出如此评价的,正是漳浦仲懋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杨荣焜。
杨荣焜是入驻福建漳州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以下简称“漳浦台创园”)的一名台商。作为首批国家级台创园之一,15年来,漳浦台创园积极探索海峡两岸发展新路,累计引进台资农业企业287家,帮助840位台胞创业就业,年创产值达35亿元。
在漳浦台创园内,以杨荣焜、陈建中和蔡志阳为代表的台商的创业之路,离不开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和各级政府的积极帮扶。
台商台农来到大陆投资农业,农业用地是第一个要解决的问题。从事肉牛养殖业的杨荣焜回忆道:“从前对于当地土地政策,很多台商认识不清,总认为只要花钱跟农民租地,签订合同就可以自由使用,其实不然。”据了解,国务院先后于2004年至2011年陆续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等政策性文件,要求各级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对各地区农耕地和保护成果进行考核。这些规定对地方农业用地的租赁和使用有严格限制和要求。
杨荣焜说,有的台商当时的生产和经营方式没有及时进行调整,不符合政策的规定,所租用的土地无法正常投入使用;还有的台商由于没有及时了解政策,所造建筑不符合要求,无法顺利生产经营。而“农林22条措施”中提出将生产服务的看护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等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可依法依规使用一般耕地的规定十分细致具体,可操作性强,顺利解决了台商所遇到的问题。
在漳浦台创园内,有一座著名的“花果山”。它占地达80余亩,拥有树葡萄、巴西甜樱桃、加勒比海星苹果等130多种花木瓜果,这是台商蔡志阳的创业杰作。他创立的漳浦台丰山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现已成为当地致力于现代高优生态农业推广的特色农场。
“花果山”的建成不仅需要大量的农业用地,还需要频繁租用农业设施,与此同时,农用设施的存储也是一个大问题。蔡志阳表示,“农林22条措施”关于农机具存放用地使用的规定,精准解决了农用设备“无处安放”的燃眉之急。
台商陈建中是漳州三本肥料工业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他的公司创办于1995年,主营生物有机肥、酵素肥等生态肥料的生产。从前,粪污处置由于气味重、用地面积大,不得不申请特定的农业用地完成加工。由于粪污处置用地离公司远,常常要花费较高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而“农林22条措施”中的第三条明确规定“将与生产农产品直接关联的粪污处置用地纳入设施农业用地范围”,这就意味着,粪污处置可以就近完成、降低成本。
“粪污处置可以使用一般耕地,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利好。”陈建中说,现在他们可以在粪便类资源的周边利用一般耕地进行发酵加工,去除臭味后,再运回公司进行调配生产,可以加工处理更多的畜禽粪便。
不仅如此,对于福建省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农林22条措施”还将其纳入“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证书”和台企台胞征信查询应用范围。相关台企可依规向金融机构申请提高审贷、担保与再担保效率。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台农都表示,“‘农林22条措施’的推出,更有利于我们开展农业生产。”
在“农林22条措施”的指引下,漳浦台创园进一步细化管理措施,落实台农台企用电优惠、贷款贴息、项目补助等政策,全年为种植业和养殖业台企办理电费优惠600多万元,补助贷款贴息277万元,补助特色现代农业资金500万元,提供农机产业补助资金500万元。
“‘农林22条措施’的发布,关系到台农和台企在大陆的发展,为我们带来了融资便利和资金支持,涉及投资经营、研发创新、开拓内销市场等方面,对台商的助益十分及时。”杨荣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