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召奎)“我买的明明是知名品牌的‘8件套’指甲刀套装,但收到货后发现,里面的指甲刀、耳勺、修脚刀等竟不是一个品牌的,有些品牌我都没听过。我数了数,这款‘8件套’商品涉及6个品牌。”近日,山东省泰安市消费者林先生向《工人日报》记者反映称,他质疑商家卖假货,就找平台维权。对此,平台客服人员表示,商家不是卖假货,而是将主品牌商品与旗下多个子品牌商品混在一起卖,属于违规组货,已对该商品下架处理。
今年5月,林先生花了149元网购了一知名品牌的“8件套”指甲刀套装,内有甲沟炎专用指甲刀、修脚刀、鼻毛剪、耳勺、死皮剪等,但这几样东西分属6个品牌。
“这可是知名电商平台上的知名品牌,怎么能这么骗人呢?”林先生怀疑商家卖假货,就找平台维权。
对此,平台客服人员表示,经核实,这款“8件套”商品中涉及的多个品牌均为该商家旗下所有,确为正品,不属于假货。但该商家在同一款商品中将主品牌商品与旗下多个子品牌商品混在一起卖,容易令消费者产生误解。平台在核实后已对该商品进行了下架处理,并按平台规定对商家进行了相应处理。此外,平台也将先行垫付退款给用户。
记者注意到,该商家在商品页面中标的是主品牌名称,在商品详情里也未标明是多个品牌的组合款。
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李斌对记者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该法第二十条还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该案中,商家未告知消费者商品的真实情况,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有权退货并要求商家退款。
那么,商家此举是否涉嫌消费欺诈呢?对此,李斌表示,在司法实践中,消费欺诈一般指商家故意隐瞒商品的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消费者虚假的情况来欺骗对方,诱使消费者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合同,比如商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但此案中,商家所售的“8件套”商品为正品,很难被认定为消费欺诈。
还有专家指出,目前,不少企业都会在主品牌之外再推出一个甚至多个子品牌,目的是为了满足消费者的差异化需求,建立品牌的第二增长曲线。不过,主品牌与子品牌毕竟有差异,商家应诚信经营,不可混淆概念,否则影响的是品牌的声誉和长远发展。平台也应举一反三,对存在类似问题的商家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