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8月31日讯(记者 韩璐)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8月30日发布《关于执行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工作提示(1)》,提示上海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积极稳妥开展第五批集采结果落地相关工作:今年6月,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产生ω-3鱼油中/长链脂肪乳注射液等61个药品中选结果,预计将于10月下旬在上海正式执行。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提示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一、提前做好中选药品进院准备工作。原先未采购的中选药品,请各医疗机构及时召开药事委员会,简化和加快采购流程,畅通用药渠道。医疗机构应通过中选企业指定的药品经营或配送企业采购中选药品,回款时间不超过30天。
二、保证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为降低群众药费负担,医疗机构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选择使用中选药品,使用量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对本市挂网的同通用名其它质量和疗效有保证且价格适宜的药品,医疗机构可以在优先采购中选药品的前提下选择使用。
三、加强宣传培训。请各医疗机构提前对医师和药师做好第五批集采的政策宣传培训,对使用中选药品可能导致患者用药调整的情况,加强风险评估和预案制定,确保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