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7月14日讯(记者杜丁 实习记者安荻)今日,深交所向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002581,“未名医药)下发监管函,指其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监管函显示,2021年 4 月 15 日,未名医药披露《2021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1 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亏损 1685 万元至 3318 万元。
2021 年 4 月 23 日,未名医药披露《2021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 2021 年第一季度预计净利润区间修正为盈利 2027 万元至 3040 万元。
2021 年 4 月29 日,未名医药披露《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 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 2439.14 万元。
深交所表示,未名医药2021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与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净利润金额差异较大,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和第 11.3.3 条和本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 1.2 条、第 5.3.5 条、第 5.3.6 条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近两月未名医药收到的第二封监管函。2021年5月10日,未名医药因未按规定提供丁学国的书面辞职报告、独立董事未对总经理离职原因进行核查,深交所向未名医药及相关当事人下发监管函。
未名医药成立于2000年01月18日,主营医药制造及CDMO生物制药代研发、代生产服务。注册资本为65973.559万人民币,潘爱华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同花顺数据显示,未名医药2016至2020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2.65亿元、11.62亿元、6.65亿元、5.68亿元、2.77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18亿元、3.88亿元、-0.96亿元、0.63亿元、-1.96亿元,近五年营收持续下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