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7月21日讯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梧州黄埔化工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书显示,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9月对梧州黄埔化工药业有限公司、苏州优合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嘉福制药有限公司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行为立案调查。经查,三家企业属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梧州黄埔化工药业有限公司与苏州优合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垄断协议,约定了中国药典(CP)标准的樟脑市场份额及销售价格;梧州黄埔化工药业有限公司、苏州优合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嘉福制药有限公司通过会面、微信、电话等方式互相询问市场行情,协商中国药典(CP)标准的樟脑销售价格。
江苏省药监局表示,对于梧州黄埔化工药业有限公司,监管部门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2,720,783.37元,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五的罚款6,054,198.36元,合计8,774,981.73元。
对于苏州优合科技有限公司,监管部门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1,208,354.80元,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三的罚款2,908,493.21元,合计4,116,848.01元。
对于江苏嘉福制药有限公司,监管部门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3,193,113.30元,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的罚款799,281.28元,合计3,992,394.58元。
资料显示,梧州黄埔化工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主要从事林产化学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及出口业务等。江志强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苏州优合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主要从事医药、化工领域内的技术开发等业务。范德芳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江苏嘉福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主要从事危险化学品批发等业务。张业勤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