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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凶宅” 创新别局限于试睡直播

2021-11-12        羊城晚报

  □冯海宁

  “起拍价1200000元,保证金240000元,增价幅度6000元。”10日,位于江苏苏州的一处“凶宅”即将开拍。值得一提的是,拍卖前一天,该房屋内进行了24小时的试睡直播,力证“凶宅不凶”。最新消息是,该法拍房在试睡直播后,仍无人竞拍。(11月11日北京青年报)

  所谓“凶宅”,是指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房屋。由于一些文艺作品虚构和渲染,加之封建迷信思想根深蒂固,一些人对“凶宅”望而却步,这类房屋在市场上难觅买家。此次司法拍卖的这套房屋,由于房主生前在房中烧炭自杀而成了“凶宅”。

  网络司法拍卖是执行财产处置程序的关键环节,也是判决执行最重要的一道程序,关系到权利人利益和司法权威。但是,在司法拍卖程序中,拍卖成交率偏低,让很多权利诉求人“赢了过程,输了结果”。法拍成交率偏低是个亟待破解的共性问题,如湖南常宁法院2019年以来,共司法拍卖52件,其中流拍36件,流拍率69.23%。大众房拍卖情况都不太乐观,带有“凶宅标签”的房屋则更鲜有人举拍。信息发布渠道过窄造成受众率不高、害怕举拍成功后受到被执行人的阻挠、司法拍卖一次性支付的限制等,均是法拍成功率低的客观因素。

  为了让这套房屋成功拍卖,苏州市吴中区法院进行了创新——开启24小时试睡直播,以试睡员的真实体验力证“凶宅不凶”。可以说,法院所做的工作值得肯定,也有示范意义。尽管法院开启了试睡直播,围观人数也高达3.9万,但依然面临无人报名参拍的尴尬。网友大多数只是在好奇心驱使下围观试睡直播,并没有人愿意拍下该套房屋。

  此前,南京一套“凶宅”曾成功拍卖成交,成功的原因在于起拍价远低于市场价——市场价1236万元的一套别墅,起拍价只要435万元,最终以786万元成交。

  南京这套“凶宅”成交的案例说明,“凶宅”应以更低的起拍价拍卖才有望成功。虽然,上述房屋市场价在180万元左右,目前起拍价只有120万元,已经比市场价低三分之一,但仍缺乏足够吸引力,是否有必要再调低起拍价,值得探讨。

  一旦该套“凶宅”的起拍价具有足够吸引力,便有望吸引更多人参与竞拍,甚至不排除最终取得不错的成交价格。

  笔者以为,继续创新也是促进“凶宅”成交的重要“推手”。应该说,试睡直播是一种不错的创新,有望消除竞拍参与者的恐惧心理。当一次试睡直播无法促成拍卖成交,不妨增加试睡直播的次数或时间。因为试睡直播的时间越长、次数越多,越能证明“凶宅不凶”。如果能通过试睡直播,改变人们对“凶宅”的看法,也是有现实意义的。

  在试睡直播之外,还可以有其他创新——比如邀请有关专家在该“凶宅”里做直播,从科学角度“探讨生死”或者“谈神论鬼”,或许也能收到奇效,因为权威专家的观点,有望消除迷信思想的糟粕。另外,还可以在该“凶宅”里举办开放参观、公益活动等,以正气来袪除邪气。

  简而言之,不让“凶宅”变成“烫手山芋”需要更多科学思维、创新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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