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市场监管 > 地方监管 >

陕西消费环境质量实现新提升

2022-03-14        中国质量报

  中国质量报讯 (记者 王 梅)从3月1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陕西消费环境指数达到优秀水平。

  会上通报了2021年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情况和2021年陕西省消费环境指数测评结果。

  从总指数看,陕西消费环境总指数从2017年的79.06增长至2021年的84.37,呈上升态势。从分项指数看,质量放心指数、维权放心指数提升幅度较大,较2017年分别提升14.38%、12.93%。价格放心指数、服务放心指数、安全放心指数较2017年分别提升8.75%、6.78%和4.89%。

  从对陕西12个市近5年的数据分析看,各地消费环境总指数呈上升态势。2017年陕西仅有两个市的总指数进入优秀偏下(A-)等级。2020、2021连续两年12个市都进入优秀偏下(A-)等级,整体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其中,延安、汉中、韩城消费环境总指数位列前三,西安、宝鸡、渭南、安康等7个市高于该省平均水平。

  从行业消费环境总指数看,2017年被调查的行业都处在良好(B)等级或中等偏上(C+)等级,到2019年14个行业进入优秀偏下(A-)等级,两个行业为良好偏上(B+)等级。到2020年、2021年,16个行业均为优秀偏下(A-)等级。其中,2020年食品药品行业的总指数进入优秀偏上(A+)等级;2021年陕西16个行业的消费环境总指数平均值是85.78,其中,金融、食品药品、医疗卫生、教育等9个行业的消费环境总指数高于陕西省行业平均值,移动通讯与网络服务、电子商务和电视购物、汽车销售与维修、文化、房地产、美容美发与运动健身、商业零售7个行业的消费环境总指数低于该省行业平均值。

  陕西消费环境指数提升得益于搭建起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良好体制机制。

  2021年3月2日,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陕西省消保委)成立,其法定性质由社会团体改为公益性社会组织,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陕西省市场监管局。

  与此同时,陕西省消保委、检察院、法院3家单位分别联合印发相关文件,就推进食品药品等领域消费公益诉讼工作,以及拓宽和加强办理包括涉及消费者利益相关的公共卫生、生物安全、质量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制定措施,形成银法联动、分级探索、“法院+调解组织”的“陕西模式”。各市区积极行动,渭南市设立3612个消费纠纷和解台,158家企业建立先行赔付制度;咸阳市挂牌成立市场监管领域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管局推出消费纠纷调解室,提高消费纠纷调解效率。

  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也稳步推进,2021年,陕西省拟公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约1.35万家,较2020年大幅增加,涵盖电子商务、旅游、食品药品等15个与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该省9个地市启动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工作,约4000家实体店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汉中市、咸阳市发布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指引、管理办法等;宝鸡市、渭南市、韩城市组织试点,推动线下实体店实施“七日无理由退货”。

  各成员单位投诉举报渠道便捷畅通。例如,2021年,陕西省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依托国家平台,受理投诉举报咨询共计68.9万件,已办复68.6万件,办复率达99.4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303万元。

  对陕西消费环境指数分析,不论是从地区还是行业看,陕西消费环境提升仍有很大空间。下一步,陕西将采取更加科学的方法,推动消费环境迈上新台阶。

  《中国质量报》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