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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启用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

2022-04-14        中国质量报

  中国质量报讯 (孙 博 记者 孙中杰)4月11日,记者从河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落实国务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近日河南省正式启用药品经营企业(批发、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据悉,这是河南省药品监管部门加快推进网上审批、网上办事方面作出的积极探索。

  据了解,电子证书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及副本,与纸质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申请人可自行查询和下载许可证电子证书,打印纸质证书。自主打印的纸质证书与药品监管部门印制的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据介绍,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启用前已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仍可继续使用。如果确有需要将纸质证书转换为电子证书,可提出转换申请,转换获取的电子证书将同步在河南省药品监管局门户网站公示平台公示。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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