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报讯 (乔义平 记者王梅)近日,陕西省咸阳市市场监管局结合“2022电商点亮”专项行动,在陕西省率先出台《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规范经营指引清单》和《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常见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指引清单》,促进网络直播营销健康有序发展,让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告别“野蛮生长”,推动新业态高质量发展。
《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规范经营指引清单》用“柔性指引”规范直播行为,从入驻、营销、支付、售后等环节的36个关键点,为网络营销活动提供“说明书”,明确网络营销平台、供货商、营销人员服务机构(MCN)、主播等在内的全链条各方主体责任,为网络直播规范经营指明方向。
《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常见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指引清单》梳理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擅自扩大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商品范围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假冒专利等侵犯知识产权等9类29种违法行为,用“刚性约束”为直播营销活动划出红线,为依法监管提供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