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网友发布“黄金店使用鬼秤”的调查情况通报。
通报称,2023年11月27日,拱墅区市场监管局接到警情联动,辖区某黄金店内交易双方发生纠纷,顾客称在卖出黄金时遇到称重缺斤少两情况。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因店家无法出具电子秤的检定证书,市监局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并对涉案的电子秤进行送检,经技术机构鉴定,该电子秤不合格且存在违法改装。目前该案已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对该电子秤予以没收并对商家处罚款22000元。
1月28日,有博主发布视频,称在杭州遇到黄金鬼秤。视频中,他将金项链准备卖给回收黄金的商家,对方称重为62克,他当场拿出自备电子秤复称,却显示重量为77克多,两秤之间的差距高达15克!按老板460元/克报价的来算,至少缩水了7000元。
产品可靠性报告
见“鬼秤”伎俩被戳穿,老板不仅摔了秤和黄金,还对博主破口大骂。博主报警后,警方协调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到场处理。工作人员现场询问商家称的是多少,商家谎称:“我当时称的70多克”,直到博主拿出了当时争执时录制的视频证据。最终,商家的秤被执法部门交由专业部门鉴定,鉴定结果显示:“电子天平经过改装,安装了遥控解码电路板”。
黄金“鬼秤”还是比较少见,一直以来,农贸市场内的“缺斤短两”现象倒是深受诟病。那到底什么是“鬼秤”?电子秤属于国家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按照《计量法》的规定,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秤要实行强制检定。所谓“鬼秤”,就是那些被做了手脚、称重显示与实际重量之间存在一些偏差的电子秤。
应引起关注的是,使用和售卖“鬼秤”都属于违法行为。
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刘俊丽介绍,商家使用“鬼秤”,主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会承担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
对使用“鬼秤”的商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一般会处以没收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商家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即赔偿损失,且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售卖“鬼秤”的商家,还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全开明介绍,这种网上售卖电子秤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话,甚至有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8修正)》第二十七条规定,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