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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中秋!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提醒告诫书……

2024-09-02        厦门市场监管

  中秋佳节临近

  厦门月饼消费市场渐热

  为规避“天价”月饼等现象

  厦门市市场监管部门近日印发

  《关于规范月饼生产经营者价格及过度包装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下称《告诫书》)

  告诫月饼生产经营者

  进一步规范月饼市场生产经营秩序

  提倡节俭、反对浪费

  共同维护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全市各相关生产经营主体:

  中秋节将至,为提倡节俭、反对浪费,遏制“天价”月饼和过度包装等现象,促进月饼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联合发布的《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要求,现对全市月饼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PART.01

  相关月饼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依法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PART.02

  相关月饼生产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用好自主定价权限,根据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不通过使用名贵食材、豪华包装等方式炒作月饼价格,不生产、销售“天价”盒装月饼,鼓励生产、销售物美价廉的盒装月饼。

  PART.03

  相关月饼生产经营者生产、销售月饼时不追求过度豪华包装,不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作为月饼包装材料,鼓励使用绿色环保、可作其他用途的包装。

  PART.04

  商业零售、酒店饭店及电商平台等经营者销售月饼等节日商品时,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实施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酒店饭店等经营者加工制作、销售月饼与住宿费、餐费等一并结算的,应当将月饼单价及数量单独列示。

  PART.05

  引导消费者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念,购买资源节约、包装简约的月饼,推动形成健康的消费环境和良好社会风尚。

  自本提醒告诫之日起,全市各相关经营主体要按本提醒告诫书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经提醒告诫仍拒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并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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