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扎实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坚持以“三抓三增促三全”,推动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强引擎”,增强质量安全“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有效消除质量安全隐患。通过走近群众和经营主体宣贯法规要求,着重回应群众关心关注的有关电动自行车拼装、更换电池、产品强制性认证、加装车蓬雨棚等问题,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非法拼装改装、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提供基本遵循,为群众提供明确指引,强力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走深走实、落地落细,见行见效。切实把群众身边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难事办妥,努力办好人民群众可感可及的好事实事。
狠抓责任落实,约谈践诺增实效,全过程促强力推动走深走实
将电动自行车作为重点整治方向,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整治行动会议精神,成立工作专班,积极协同有关部门,部署专项整治,召开调度推进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的通知》,制定《银川市市场监管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任务清单》,细化13项具体内容,专题推进、调度7次。约谈全市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即时配送平台企业386家共12场次,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70余份,引导经营者自律,增强责任意识,营造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并跟进督导践诺进度,有效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销售单位主体责任。
狠抓法规宣贯,现场观摩增认同,促全社会共同参与落地落细
2024年9月26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是国务院部署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以来,首个在省级层面出台的地方性法规,以地方立法形式,对电动自行车从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和相关通行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充分运用法治手段,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有力举措。结合全国“质量月”宣传活动,先后召开经营主体产品标准宣贯会、解读会,向过往群众讲解产品质量知识,普及电动自行车新标准,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认真学习宣贯新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利用日常检查和专项执法等时机,不时向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进行宣贯解读,强化理解能力,增强认同意识,提升法治引领支撑能力。10月15日,兴庆区分局组织16个市场监管所所长、指导员在爱玛凤凰街店召开电动自行车现场观摩会,面对面地现场教学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现场布置、资料整理、索证索票等工作标准,全面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现场讲解看营业执照、看合格证书、看台账,确认电动自行车进销货台账是否完整齐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查尺寸、查电池、查限速等,通过“三看”“三查”方式全面细致地查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对电动自行车经营行为的监管要求。同时,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发放《关于严禁非法改装和销售非标两轮电动自行车的提醒告诫书》830余份,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倒逼质量隐患及时有效整改。
狠抓质效提升,联查联办增活力,全链条促立体排查见行见效
对全市379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摸底建账。采取定点检查、联合路查、暗访督查等方式,检查经营单位1127余家次,抽检电动自行车等103批次,联合交警部门路查3次,发现非法改装经营单位2家,不合格产品53批次,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238辆,倒查销售记录55条,改装线索6条,责令改正、警告27起,陆续向天津、无锡、宁波等9个地区的市场监管部门通报案情17次,查办案件97件,办结73件,罚没款71.92万元。向派驻纪检监察组移交指向明确、可查性强的线索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