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报讯 (凌 莉 记者 宋平一)为吸取北京市通州区“9.20”电动车火灾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预防和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近期,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集中的古城大街,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中,执法人员先后来到辖区新日、小牛和台铃等电动自行车企业销售门店,重点检查了这些门店在售电动车是否在北京市电动自行车目录内、是否存在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套电池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回收旧电池用于二次销售的情况。
通州区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后,该局第一时间组织执法力量,按照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台账,对企业逐一摸排,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及配套充电电池进销情况,并要求各电动车经营主体强化质量安全意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70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32家。下一步,该局还将进一步强化监管,对私自改装电动车、销售旧电池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从严查处,以杜绝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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