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报讯 (鲁利军 甘孝雷)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实施《广西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广西首个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于广西更好地规范缺陷消费品召回监管工作,提高产品质量,维护产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对召回管理适用范围、定义、监管体制、程序等作出相应规定。同时,建立了自治区、市、县三级立体式管理体系,为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提供强有力支撑。
召回监管程序方面,《办法》规范了消费品缺陷信息分析处理、召回计划备案受理、现场调查判定、生产者召回程序和异议处理等工作程序;明确了消费品生产者备案召回计划、消费品风险提示对外发布程序和重点监督等内容,统一了工作程序和应用文书,提高了召回监管效能。
《办法》规定,应建立消费品缺陷信息收集共享机制,通过整合系统内部信息,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信息的互通共享,保障消费品安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近年来,广西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2019年成立了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3年来,共收集儿童服装、学生用双层床、非医用防护口罩等产品缺陷信息45条,监督生产主体实施召回45起,召回缺陷产品30313件,有力助推平安广西建设,促进民族团结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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