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市场监管 > 地方监管 >

深圳试行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

2022-01-12        中国质量报

  淡化商事登记的行政许可属性

  深圳试行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

  中国质量报讯 (记者 傅江平)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试行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在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试点实施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试点范围包括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依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上述企业的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

  良好营商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先行先试,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2021年8月,深圳市在全国率先试点商事登记行政确认制改革,将商事登记行政许可制改革为行政确认制,只要申请人申报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就可以发放营业执照,赋予其从事一般经营项目的权利。截至目前,深圳市已推出了多项商事登记改革措施,包括率先实施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改革、率先试行企业“休眠”制度、深化“一照多址”登记改革、率先将符合知名企业字号条件的字词加入企业名称禁限用库等,赢得了市场好评。

  此次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是要探索建立以自主申报、自愿登记为核心,以形式审查、信息化查验和标准化登记为手段,以便利化退出机制为补充,以事前事中事后信用监管为保障的商事登记确认制工作模式,进一步厘清登记机关和商事主体权责边界,尊重并保护商事主体自主经营权和投资者意愿,淡化商事登记的行政许可属性,从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此次试点措施包括8项内容。一是实施登记或备案事项自主申报制。商事主体名称、住所(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章程或协议实行自主申报。二是实施企业分支机构及个体工商户自愿登记制。商事主体设立分支机构的,可以办理分支机构登记,也可以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信息登记于其营业执照内;自然人从事依法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经营活动的,可以不办理个体工商户商事登记,直接办理税务登记。三是精简人员任职材料。商事主体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实行自主申报,免予提交任职文件。四是提高商事登记标准化水平。实现线上线下服务同标同质,推进全流程业务电子文书规范化,将互联网加密技术融入登记流程,及时更新章程、协议等示范样本。五是推动数据汇聚融合运用。提升数据共享支撑能力,加快推广“电子卡包”应用,凡可通过营业执照、“电子卡包”出示或提供相关许可信息的,免予提交纸质证件。六是推行信息化自动查验比对。商事登记机关可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对商事主体负责人、申请人及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进行查验比对。七是推动电子营业执照抽查监管移动亮照。实现执法领域电子营业执照有效应用,在移动端以直接或间接授权方式向检查人员出示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版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是完善企业退出机制。推行简易注销制度,符合条件的商事主体可以办理简易注销,建立商事主体除名制度和依职权注销制度。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将为方案落地推出4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大对虚假登记防控力度,联合多部门,从源头治理、网格协同、数据共享、线索摸排、联合打击、信用惩戒到推动立法研究出一套组合拳,形成公安、市场监管、税务、司法、网格多部门针对虚假登记行为的联动防控体系。二是加强信用信息公示力度,及时全面记录商事主体信用承诺及履约践诺、自主申报等信用信息,探索将相关信息纳入企业公共信用报告,实现商事主体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互查,同时相关主体违法违规情况在其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及股东的个人公共信用查询报告中予以呈现。三是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进一步完善商事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指标体系,实施差异化监管,切实加大对高风险商事主体的执法力度。四是依法依规开展失信商事主体惩戒,落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依照统一的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开展多部门联合惩戒工作,并加大对违反信用承诺责任人的惩戒力度。

  《中国质量报》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