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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推动构建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标准体系

2023-07-11        中国质量报

  实习记者 贾润梅

  “根据《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经提名单位和专家提名、专家评审、结果公示、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领导小组审议并报市场监管总局审定,现决定授予GB/T 31464-2015《电网运行准则》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一等奖……”不久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收到从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传来的好消息。

  《电网运行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作为能源电力基础性核心标准,由国家电网牵头,联合国内其他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设计单位等共同起草,规定了电网运行应遵循的基本技术要求和基本原则,是保障我国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国家标准。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对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安全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特高压交直流电网逐步形成,新能源产业加速发展,电网功能结构、运行特性、管理格局持续深刻变化,给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带来全新挑战。在此背景下,为支撑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准则》应运而生,作为行业标准于2007年首次发布实施,并于2015年修编升级为国家标准。

  《准则》由政府能源监管部门、高校、电网企业、发电企业以及电力规划、设计、建设企业等多方参与,历时多年,经过大量深入的调查、研究、讨论、会商而形成。编制过程中,标准制定团队在深入研究和参考英国、爱尔兰、立陶宛、印度等国家电网准则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电网运行与管理实际,充分吸收国际先进经验和做法,以促进我国电力工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准则》适用于所有参与电网运行的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客户,以及相关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试验调试、研究开发等单位和有关管理部门。以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为宗旨,《准则》吸纳了电网运行与控制领域紧密相关的30余项国家标准最新要求,内容符合“三公”调度的要求,体现了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是构建和谐电力的基础,为电力市场、节能减排的推进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证,也为电力监管提供技术标准。《准则》明确了电网企业及其调度机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的工作界限,规范了相互间的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最大限度地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

  具体看,《准则》具有4个鲜明特点。

  一是适应我国电网转型升级的趋势,强调电力系统的统一规划。结合我国特高压交直流电网互联运行的格局,《准则》提出交直流相互适应,协调发展的要求;强调电网调节能力建设,要求电力系统应统筹建设足够的调节能力,必要时配置燃机、抽蓄机组、储能电站、调相机等灵活调节资源;强调网源协同发展,要求电源装机的类型、规模和布局合理,且具有一定的灵活调节能力,高比例新能源电力系统应考虑惯量和动态无功支撑储备。

  二是适应新能源快速发展的形势,强化新能源的规划设计。《准则》提出新能源并网规划应与电网规划同步开展,满足短路比等安全约束条件和新能源利用率等消纳指标要求;强调新能源场站设计过程中关于多场站短路比、宽频振荡、网络安全、柔直送出等方面风险评估的要求,并考虑具备必要的调节支撑能力和故障扰动耐受能力;增加分布式电源规划中关于电网承载能力、就地消纳以及功率控制/预测和电压、频率支撑能力的要求。

  三是适应并网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加强并网、联网和接入管理。《准则》细化提出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储能等各类并网主体的调试试验和并网试运行要求;进一步完善风电场、光伏电站的并网条件,强化一次调频、快速调压、惯量支撑、电压/频率耐受能力等涉网性能要求;增加储能电站和分布式电源的并网条件,补充直流系统宽频振荡风险评估、交直流保护协调配合、直流落点选择以及直流短路比水平方面的要求;结合新能源柔直并网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提出相应的并网技术条件。

  四是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发展需要,强化电网运行和安全管理。《准则》针对新形势下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风险,系统地提出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规划设计、并(联)网技术条件、运行和技术管理等要求;增加分布式电源、储能电站等新兴并网主体,在电网运行中应满足的技术条件和工作程序;结合电力市场改革需求,完善细化辅助服务、负荷控制、调度计划制定等电网运行相关业务流程机制;完善电网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提出了电网故障协同处置等要求。

  国家电网相关负责人表示,《准则》通过自主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攻关,构建了支撑复杂大电网运行的整体技术框架和技术要求,形成了整个电力行业的纲领性、基础性标准规范,填补了我国电力行业的一项基础标准空白,为电力行业技术标准体系的构建和落地提供了指导和引领,为电力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技术保障。

  《准则》继承和发扬了我国电网运行和管理的先进成熟经验。根据我国电力工业的特点,《准则》使用了电网使用者、首次并网日等名词术语。在电源接入系统设计等前期工作方面,《准则》明确了电网企业及其调度机构的职责和介入渠道,保证电网规划与电源建设的有效衔接。在并(联)网方面,突出体现了规则先行、限期答复的理念,明确了并(联)网的工作流程和时间约束,明确了试验项目和需要交换的资料,提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并(联)网技术指标。在电网运行方面,针对我国高压直流输电快速发展的情况,规定了直流输电系统运行的技术要求;针对我国厂网分开,逐步开展节能调度、竞价上网的实际情况,规范了紧急情况下的电网调度运行、事故报告与事故信息通报的流程与要求,并对系统试验和设备性能试验做出了明确规定。《准则》的实施,对维护电网正常运行秩序、提高电网安全稳定水平、建立和谐网厂关系,都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积极推动技术和管理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领先实力,充分利用在特高压、智能电网、新能源、大电网运行等领域形成的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建立了涵盖规划、建设、运行、检修、营销等核心业务的标准体系。在推动形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同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实现了从“跟随者”到“引领者”的角色转变。

  上述负责人表示,面对全球绿色低碳转型和能源电力科技革新浪潮,国家电网将继续加快创新成果向标准转化步伐,推动构建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标准体系,为实现“双碳”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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